2022年4月19日
附件:
豐滿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沖擊進一步幫助
中小企業紓困解難政策措施
為切實緩解因疫情給企業造成的生產經營困難,幫助重點企業盡快復工復產、達產達效,更好支持和服務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現制定《豐滿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沖擊進一步幫
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政策措施》。
一、支持對象
2022年3月以來受吉林本土疫情沖擊、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對區內“四上”企業、A級以上旅游景區
(鄉村旅游單位)予以重點支持。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資金匹配力度。
根據市政府應對疫情出臺的扶持企業政策,區政府按照條款給予配套支持,市、區兩級扶持資金總額不超過企業實際發生的費用。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商務局、區文旅局
(二)鼓勵工業企業提高生產率。
以去年第二季度同期產值不低于1500萬元為標準,達到同期產值的給予補助5萬元,超出同期產值10%以上的給予補助10萬元。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統計分局、各鄉(鎮)街、開發區
(三)鼓勵服務業企業盡快全面復工復產。
對于2022年1—6月份營業收入累計達到去年同期水平且累計超過500萬元的企業給予補助5萬元。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統計分局、各鄉(鎮)街、開發區
(四)鼓勵商貿流通企業開展各類促銷活動。
企業復工三個月內,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去年同期水平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給予補助5萬元。
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統計分局、各鄉(鎮)街、開發區
(五)鼓勵建筑及建安企業盡快達產達效。
對于2022年1—6月份建筑業產值累計達到去年同期水平且不低于3000萬元的企業給予補助5萬元。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統計分局、各鄉(鎮)街、開發區
(六)提高文旅企業智慧化管理水平。
對自行購置防疫保障設施和電子門票等終端系統、開展Wi-Fi和監控全覆蓋等智慧化場景提升工程的文旅企業,按企業實際投入的10%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
元。
牽頭單位:區文旅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工信局、各鄉(鎮)街
(七)提供宣傳平臺支持。
區政府在全市范圍內合作、租用、建設各類LED屏、擎天柱廣告牌、多媒體等宣傳平臺,本年度為有需求重點企業分時段免費使用。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財政局、區城管執法大隊
(八)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1.對承租豐滿區創業孵化基地、豐滿區現代服務業基地、豐滿區雙創孵化基地及豐滿區其他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免除2022年3個月房租金。
2.對參照執行的民營創業園、科技孵化器、創業孵化基地的民營運營主體,區政府按其為中小企業減免房租金的30%給予補貼。
3.鼓勵引導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商務局、區事管局、各鄉(鎮)街、開發區
(九)提供企業防疫體系建設支持。
疫情期間,企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為安全復工復產購置應急防疫物資、消殺物資、中藥飲劑、抗原試劑盒等所發生的費用,區政府給予30%、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
補助。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商務局、區文旅局、統計分局、各鄉(鎮)街、開發區
(十)加大物流補貼力度。
因吉林本土疫情導致企業物流成本增加,區政府按照企業實際增加物流成本的3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此條款不與省、市政策重復兌現)。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住建局、區商務局、各鄉(鎮)街、開發區
三、相關要求
1.各企業在7月末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各相關部門嚴格審核通過后,在3個月內完成政策兌現。
2.中央和省、市出臺的支持企業相關政策,區政府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區政府對上級獎勵不足部分按本政策條款補齊,并優先落實到位。
3.企業在生產經營、復工復產中遇到嚴重困難和重大問題,區政府將按照“一事一議”“一企一策”原則,專題研究幫助解決。
4.政策兌現過程中,企業因落實疫情防控、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出現疫情、安全生產事故的,一律不享受政策補貼。
5.本政策自發布之日施行。區工信局、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文旅局、區住建局等部門負責相關政策解釋說明。